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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
主讲教师 邱少晖/安庆师范大学
学习人数 666
开课周期 2019年11月04日 ~ 2020年04月24日
教学进度
预报名
进行中
已结课
课程期次 共 25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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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原课程名称为中国法制史,201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名称改为中国法律史。

本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也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还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学科。它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研究和讲授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着重探讨制度背后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和思想,让法学本科生对中国传统法制的源流、脉络、特色、经验、优势及缺陷有一个初步的了解。通过中国法律史的学习,不仅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优秀的法律文化,吸收和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一切有益的因素,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借鉴,也有助于法学本科生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与打好部门法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课程概述

      1.为什么学习这门课?这门课的主题是关于什么?

  课程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着重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基本内容、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中国传统法制受小农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影响,以伦理为其核心精神,通过以家族和血缘为纽带,实现社会秩序的有效管理。中西法律起源有较大不同,中国法律的起源方式以战争为主,形成了中国古代以刑为主的法律特色。夏商时期法律较为粗糙,但调整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出现诸如保护环境的特色法制。西周时期,周公以德为基本指导思想而制礼,开创中国礼治的先河,德与礼成为后世法律的基本要素和灵魂。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历史大转型,改革成为这一时期法律的主旋律,封邦建国让位于帝制一统,儒法等思想成为改革的指导思想,法家取得短期胜利。秦朝奠定后世的制度基础,形成了庞杂的法律体系。汉承秦制,但由于不符合小农经济的社会基础以及独尊儒术的思想基础,法律逐步走向儒家化,春秋决狱即是其开端。魏晋南北朝实现了法律彻底走向儒家化,纳礼入律,礼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成为法律的基本内容,最终实现了礼法合一。经过汉魏晋南北朝几百年的积累,形成了德礼为基础的成熟法典《唐律疏议》,对周边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华法系自此形成。两宋法制最为活跃,强调变法理财,出现了调整商品经济的特色法律,但皇权走向集中,刑罚走向残酷。辽夏金元出台多项特色的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不平等性。明清法制承继两宋,调整社会关系走向成熟,皇权更为专断。清末受西方思想和法律影响,开始走向变革,以预备立宪和变法修律为标志,迈开了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第一步。民国法制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初步探索,主要道路是全盘西化,对传统的吸纳极为有限,不利于法律与社会的融合。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丰富的立法探索和司法实践,形成了极具特色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对今天的司法仍然具有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经历了初期的发展、中期的挫折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依法治国成为法律的目标。港澳地区法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益组成部分。

2.学习这门课可以获得什么?

(1)能够把握中国传统法律核心精神,熟悉各个时期的主要制度和特色制度;(2)能够为部门法学习打好历史知识和文化基础;(3)能够熟悉我国历代法制中的有益因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提供历史借鉴。

3.这门课有什么特色和亮点?

(1)以案例和问题为主导来贯通教学

课程把案例分析和问题导向摆在突出位置,各章节精心设计,将课程体系框架、问题与案例高度融合。以案例为主导,各节课程主要从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各朝代解决司法案件的智慧,探讨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模式,启发和训练学生的思辨能力。以每一章节的具体问题为导向,要求学生带着问题课前预习,授课过程中结合讨论、提问等形式,不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以弘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己任,深入贯彻课程思政

课程深度解析礼法合一的立法精神及价值,从不同个案挖掘传统司法智慧,立足文献资料探寻传统法及革命根据地法制追求公平、注重证据、强调情理法结合、注重调解等历史真相。结合当前国情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探讨传统法及革命根据地法制的当代价值。




课程大纲
  • 第一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意义
    • 第一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意义
  • 第二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方法论之一:古代法的概念与特征
    • 第二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方法论之一:古代法的概念与特征
  • 第三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方法论之二:古代法的核心精神
    • 第三讲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方法论之二:古代法的核心精神
  • 第四讲 法律的起源
    • 第四讲 法律的起源
  • 第五讲 夏商法制
    • 第五讲 夏商法制
  • 第六讲 西周法制之礼
    • 第六讲 西周法制之礼
  • 第七讲 西周法制之德
    • 第七讲 西周法制之德
  • 第八讲 春秋战国法制:变法
    • 第八讲 春秋战国法制:变法
  • 第九讲 秦朝法制:集权
    • 第九讲 秦朝法制:集权
  • 第十讲 两汉魏晋南北朝法制:法律儒家化(一)
    • 第十讲 两汉魏晋南北朝法制:法律儒家化(一)
  • 第十一讲 两汉魏晋南北朝法制:法律儒家化(二)
    • 第十一讲 两汉魏晋南北朝法制:法律儒家化(二)
  • 第十二讲 隋唐法制:一准乎礼
    • 第十二讲 隋唐法制:一准乎礼
  • 第十三讲 两宋法制:中央集权及对法制影响
    • 第十三讲 两宋法制:中央集权及对法制影响
  • 第十四讲 两宋法制:法制活跃
    • 第十四讲 两宋法制:法制活跃
  • 第十五讲 明朝法制:皇权强化
    • 第十五讲 明朝法制:皇权强化
  • 第十六讲 清朝法制:律例关系
    • 第十六讲 清朝法制:律例关系
  • 第十七讲 清末法制:预备立宪
    • 第十七讲 清末法制:预备立宪
  • 第十八讲 清末法制:修律
    • 第十八讲 清末法制:修律
  • 第十九讲 民国法制:宪政
    • 第十九讲 民国法制:宪政
  • 第二十讲 革命根据地法制:马锡五审判方式
    • 第二十讲 革命根据地法制:马锡五审判方式
  • 期末考试
  • 章节考试(1-4章)
  • 章节考试(5-8章)
  • 章节考试(9-12章)
  • 章节考试(13-15章)
  • 章节考试(16-18章)
授课目标

1)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与法学理论解释传统法问题及影响下的当代法治难题2)能够围绕课程知识点搜集和阅读前沿文献资料,能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学会分工协作:(3)能够撰写读后感与小论文,法律写作与研究能力明显提升。


预备知识
配套教材
参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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